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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46号(驰誉向南100米路东)
1、异地生育,即在配偶或双方父母居住地住院生育。
2、生育费用先自己垫付,生育后2个月内将所需材料交校医院医保科,由专管员到自治区医保局报销。
3、报销的费用直接打入工资卡,请在交材料3个月后参看工资卡。
地址: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46号 邮编:010019 电话:0471-4310759(总机)0471-4311629(院办)内蒙古农业大学医院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