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已婚女教职工生育子女后,可申请产假及哺乳假;已婚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子女后,可申请护理假;采取节育措施的,可申请节育假。
2.女教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
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
增加产假 15 天。
男教职工配偶生育的,可享受护理假 25 天。
哺乳期的女教职工,在婴儿1周岁之前,可享受每天1小时
的哺乳假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一个婴儿,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休假15天,怀孕满4个月流产休假42
天;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7天,取出宫内节育器休假3天;输精
管结扎休假15天,输卵管结扎休假30天;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,
休假 30 天,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,休假 15 天。
3.休假申请需由本人提出。在 OA 系统“我的模板”中找到
《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》,按要求填写,并以附
件形式上传婴儿“医学出生证明”和“病情证明书”照片(流产及实施节育术的,只需提供“病情证明书”),点击“发送”即可。
4.所有假期需连续休满,不得拆分休假。
未尽事宜请咨询校计划生育办公室,电话4361691